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全县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泸溪团县委严格按照党建带团建的要求,以开展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在党、团示范村大力推行团员“四联”责任岗试点工作,使示范村每位团员青年在农村社会事务角色中都“头上有岗、肩上有责”,彰显了农村团员先进性,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注入强劲动力。
推行青年创业联系责任岗。大力培育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和农业产业化带头人等优秀农村青年典型。建立创业致富带头人与有志创业青年的结对帮扶制度,逐步形成 “1+1+X”的青年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即,由一名创业致富带头人(标兵)联系一名有志创业青年,形成核心,再辐射联系若干名有创业志向、创业热情的青年,定期组织创业致富带头人(标兵)与有志青年进行对话、交流,把一批志趣相投、产业相关、技能互补的农村青年凝聚在一起,共同发展。大力实施青年农民培训工程和转移农村青年就业计划,提高农村团员青年科技致富本领,促进农村青年增收成才,组织更多的农村青年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勇创大业。号召和引导团员青年向创业青年典型学习先进理念与经验,形成相互促进,共谋创业成才的良好局面,引领群众共同富裕。开展农村团员青年与贫困户结对帮扶“五送”活动,即:富裕团员青年送物资、流动团员青年送信息、开发大户团员青年送苗木、养殖能手团员青年送技术、劳动力富余团员青年送义务帮工,落实扶贫帮困联户责任岗,为推动全县“工业立县、产业富民”发展方略起到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推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责任岗。着力提高农村青少年自护能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湖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努力消除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不良因素,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大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以“五五普法”为核心,普及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警世教育活动,将法制课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举办青少年心理卫生知识讲座、举办“校园拒绝邪教”、“珍惜生命、远离毒品”图片展,开展“青春红丝带”等活动,大力开展青少年文明村(组)、平安校园、无毒村(组)、零犯罪村(组)、青少年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制基地的创建工作,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推行希望帮困联户责任岗。开展“牵手希望帮困‘双十’工程”。按照服务对象急需,团干部和团支部能为的原则,组织十名有条件的团干部与十名贫困生牵手结对,组织十个具备条件的团支部与十个贫困户牵手结对,在解决生活困难、提供脱贫信息、开展走访慰问、扶持致富项目等方面广泛开展互助互帮活动。对最需要帮助的贫困生和贫困户急需帮扶的项目和具备帮扶能力的团干部和团支部进行了摸底调查,广泛结对,并建立健全帮扶档案。深入实施希望工程、救助贫困大学生活动,为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等弱势青少年群体,提供希望帮困送温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医疗保健、义务辅导、文化娱乐等各项帮助。
推行公益事业联点责任岗。本着党政所望、社会所需、团力所及的原则,以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为目标,深入实施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少先队“手拉手”等活动。启动“志愿服务共建和谐——青年志愿者进农村”和“真情助困进百家,爱心奉献促和谐”为主题的共青团农村公益系列活动项目,组织开展“青春家园行动”,组织团员青年送政策、送文化、送科技、送健康进农村。开展“康桥行动”,帮助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增强农村团员青年带头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自觉性,促进农村各项工作。推行公益事业联点责任岗,从制度上激活农村团员青年带头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自觉性,积极投身公益事业,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