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记者从凤凰县国税局了解到,该局加强个体税收的征管力度,要求征管人员在每个责任区内实行“巡查、互查、抽查”制度,很好地堵塞了个体税收征管漏洞,为完成今年国税征收任务提供了保障。
实行责任区巡查制度。规定税收征管人员对其管辖区内的纳税户经营情况每月必须进行不少于2次的巡查,巡查面必须达到100%,对巡查结果及时记入台账,作为今后纳税评估、定额核定、定额调整的依据,并及时提醒、督促纳税人办理相关事项。
实行责任区互查制度。要求每个责任区税收征管人员之间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的互查,并与责任区税收征管人员巡查情况进行比对,发现问题按规定予以处罚,并按照征管质量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与奖金津贴挂钩。
实行责任区抽查制度。组织专门人员不定期地对个体税收征管情况台账进行抽查,发现异常情况,除对纳税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外,对工作不认真不深入,造成税款流失的,严格按照《税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税收征管人员责任,同时对税收征管人员按照征管质量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个人评比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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