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建立城乡低保体系。自1999年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2005年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目前保障率达4.58%。 二是建立医疗保障体系。2004年以来,建立健全免费治疗肺结核、白内障、麻风病、精神病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制度。2008年,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低保Ⅰ、Ⅱ类对象、残疾人保障资助对象、“三无”人员全部免费参加医保。 三是建立住房保障体系。2007年以来,该县相继实施安居工程、廉租住房补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等制度,共完成农村安居工程建设145户,并为261户困难户提供廉租住房补贴,改善了2500多人居住条件。 四是建立农村保险体系。2007年起,县财政每年配套245.22万元,对全县农村房屋、水稻、玉米、能繁母猪进行免费保险,实现农村户户享有房屋保险、家家享有农业保险。 五是建立教育救助体系。2008年起,全县实行免费九年义务教育,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寄宿生发放月生活补贴,对在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和孤儿实行免费入学、免费食宿。 六是建立就业保障体系。近五年来,全县共帮助785名下岗人员、391名“4050”人员实现就业,帮助残疾人集体从业534人、分散就业1129人。 |